江蘇豐縣范樓鎮躍進河(汪大莊橋至前李新莊新農房)景觀綠化治理工程-齊閣段
豐縣范樓鎮躍進河(汪大莊橋至前李新莊新農房)景觀綠化治理工程-齊閣段施工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豐縣范樓鎮躍進河(汪大莊橋至前李新莊新農房)景觀綠化治理工程-齊閣段 已由 豐縣行政審批局以豐行審備〔2024〕47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豐縣范樓建筑工程服務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 鎮財政資金 ,項目出資比例為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豐縣范樓鎮躍進河(汪大莊橋至前李新莊新農房)景觀綠化治理工程-齊閣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概況
2.1.1建設地點:江蘇省徐州市豐縣范樓鎮躍進河齊閣段。
2.1.2建設規模:項目總長度622米,總面積約160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價: 約242萬元。
2.1.4工期要求:90 日歷天。
2.1.5 其他: 本工程共分一個標段
2.2招標范圍:施工內容包含挖填土方、鋼筋混凝土擋土墻、親水平臺、人行道路、不銹鋼欄桿等。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所含全部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須具備園林綠化專業中級(含) 以上工程師職稱(如職稱證書反映不出園林綠化專業則必須同時提供園林綠化專業畢業證書或者職稱評審表),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是指: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b.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c.在其他單位擔任法定代表人)。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項目負責人不得在其他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任一職務(已在綠化養護、市政養護工程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 員、安全員、施工員視為在建工程)。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1)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