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三峽集團三峽基地公司興山日清公司2024-2030年垃圾焚燒發電委托運維服務項目公告
1.采購條件
根據有關計劃安排,我單位對三峽基地公司興山日清公司2024-2030年垃圾焚燒發電委托運維服務(項目名稱)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本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征集報價人參加本項目報價。
2.采購范圍
(1)項目概況:興山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位于興山縣峽口鎮泗湘溪村李家溝,總處理規模為300噸/日,用地面積3.8萬平方米,焚燒廠包括主廠房、棧橋及地磅(計量間)、污水處理系統、水工設施、管理區等輔助配套工程等;廠外配套工程包括廠外進廠道路(李家溝大橋至廠區段)、電力外網接入系統、原水取水及輸送系統、臨水側邊坡、北側邊坡抗滑樁及擋土墻、廠區北側排洪渠及沉砂池等。項目一次建成,處理規模為300噸/日,采用1套300噸/日的焚燒線,配置1臺27t/h中溫中壓余熱鍋爐,配置1套7.5MW汽輪機發電機組,1座處理能力為130噸/日的垃圾滲濾液處理站。煙氣凈化系統采用“SNCR(爐內噴尿素水)+PNCR(高分子干法脫硝)+半干法(石灰漿溶液)+干法(熟石灰粉)+活性炭噴射+布袋除塵”組合工藝,并預留SCR設施用地,處理達標后由60米高排氣筒排放;滲濾液處理站采用“預處理+UASB厭氧+MBR(管式超濾膜)+DTRO(碟管式反滲透)+HPRO(高壓反滲透)”工藝,水質達標后回用;焚燒飛灰經水泥+螯合劑的固化/穩定化處理工藝進行固化處理后,交由飛灰處置單位處置;爐渣經收集后交由處置單位綜合利用。
(2)采購范圍:報價人須派駐人員負責興山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的日常運營管理,承擔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項目范圍內的運維準備、安全、環保、穩定運行、日常檢查、定期巡檢、報修、維修維護、應急處理和現場保障等工作。
不包含以下三項內容:飛灰的運輸及處置、爐渣的運輸及綜合利用、因政策法規原因及政府要求的提標或改造。
(3)實施地點:湖北省宜昌市興山縣
(4)服務期限:本項目服務期限6年,具體以本項目試運行結束(機組“72+24”小時滿負荷運行驗收合格)、運營起始日開始計算。從第3年開始,按照采購人指令,報價人運營人員逐步退出(不含主要管理人員),采購人另行安排人員逐步接替運營工作。
3.報價人征集方式、資格要求如下
本次采購采用公開征集的方式確定報價人。
報價人應同時滿足以下資格要求:
(1)資質條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具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