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伊春市金林區生態修復治理項目公告
招標公告
黑龍江省伊春市金林區生態修復治理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黑龍江省伊春市金林區生態修復治理項目已由伊春市金林區發展和改革局以《金發改發》[2023]87號文件批復,項目業主為伊春市金林區水務綜合服務中心,資金來源為對上爭取及自籌,招標人為伊春市金林區水務綜合服務中心,招標代理機構為黑龍江良誠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金林區;
2.2建設規模:修復歷史遺留礦山,包括坡面浮石清理、場地平整、覆土工程、植被恢復工程、噴播植草等(詳細內容見工程量清單)。
2.3計劃工期:2024年05月15日-2024年11月30日;199日歷天;
2.4招標控制價:11239484.53元;
2.5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包括的全部內容;
2.6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格標準;
2.7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須具備自然資源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級(或以上)資質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擬派項目負責人(1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貳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b證,必須是本企業合法在職人員,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經理提供本人近三個月(2024年01月—2024年03月)在本企業繳納的養老保險證明(建辦市函〔2019〕92號的"六類人員"除外,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退休人員提供退休相關證明材料無需提供繳納養老保險證明。若為聯合體投標,則聯合體雙方授權一個作為項目負責人。
投標人擬派項目組織機構其他人員:技術負責人(1人)、施工員(1人)、質量員(1人)、安全員(1人)、標準員1人(可兼任),材料員1人(可兼任),機械員1人(可兼任),勞務員1人(可兼任),資料員1人(可兼任)。
近三年(2021-2023年)每一年的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成立未滿三年的企業提供自成立以來每年的審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