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棗陽市太平鎮“擦亮小城鎮”建設工程(社會綜合治理中心建設)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公告
【項目概況】
棗陽市太平鎮“擦亮小城鎮”建設工程(社會綜合治理中心建設)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襄陽市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jyzx.xiangyang.gov.cn/)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5日15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XYZF-ZFCG202404GC-025001
2、采購計劃備案號:XYZF-ZFCG202404GC-025001
3、項目名稱:棗陽市太平鎮“擦亮小城鎮”建設工程(社會綜合治理中心建設)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169.535(萬元)
6、最高限價:169.535(萬元)
7、采購需求:
詳見本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歷天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落實政府采購強制、優先采購節能產品政策;政府采購優先采購環保產品政策;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微企業);合同融資等政策。(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6.1、投標供應商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社會組織或自然人,取得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并具有相應經營范圍;
6.2、投標人必須具備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且在有效期內和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6.3、擬派本項目的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相關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并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技術負責人須具備工程類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五大員(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 資料員)具有相應資格證書或崗位證書,其中安全員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 證);以上人員均不得相互兼任,提供上述人員 2024年1-3月社保繳納證明(提供社保平臺查詢的網頁截圖及社保完稅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