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府河治理工程監理招標公告
第一章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府河治理工程監理項目 已由 河北省水利廳以 冀水審[2024]1111號批準建設,并由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冀發改農經[2023]1467號 核準招標。項目業主為保定市清苑區河道工程維護服務站,建設資金為中央投資和地方配套資金,且已落實到位,招標代理機構為河北金都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現對該項目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項目名稱:府河治理工程監理項目。
2.1.2建設地點:保定市清苑區
2.1.3資金來源:中央投資和地方配套資金。
2.1.4監理周期:自監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完畢及缺陷責任期結束止。
2.1.5工程規模:河道疏浚29.58公里、堤防加高培厚 58.06 公里、新建防洪墻1.1公里、岸坡填筑 4.35 公里、穿村段擋墻防護6.2公里、堤岸防護20.72公里、改建劉口泵站1座、改建保新路排水溝穿堤閘1座、改建金線河入府河口跌水1座、堤(岸)頂路硬化62.18公里、改建上堤坡道 71處、生產橋改建6座,工程信息化系統建設。
2.1.6標段劃分:共1個標段。
2.1.7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行規范、標準規定
2.2招標范圍:本工程項目的施工及其附屬工程施工的準備期、施工期、竣工驗收及結算期、質量保修期全過程監理服務及協調等相關工作(含水土保持工程監理和環境保護工程、建設征地征占遷監理工作)。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并具備下列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