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鶴壁市關于鶴壁市山城區窯頭支溝防洪治理工程的招標公告
鶴壁市山城區窯頭支溝防洪治理工程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TXZB-2024-37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鶴壁市山城區窯頭支溝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已由山發改【2023】84號文、初步設計已由鶴水【2024】7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招標人為鶴壁市山城區鹿林渠管理所,招標代理機構為河南省拓夕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鶴壁市山城區窯頭支溝防洪治理工程;
2.2項目概況:治理河段按10年一遇防洪標準進行治理。河道清淤疏浚1.94km;河道岸坡護砌兩岸總長3.08km,其中漿砌石結構護砌段1.68km、混凝土護砌段1.4km。
2.3建設地點:鶴壁市山城區
2.4本工程總投資:1188.95萬元
2.5工期:180日歷天;
2.6招標范圍:招標文件、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示的全部內容;
2.7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現行驗收合格標準;
2.8標段劃分:1個標段;
2.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投標人須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提供承諾書);
3.2擬派項目管理人員資格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提供無在建承諾);擬派項目經理在投標截止日前120天內,有在其他工程項目上擔任項目經理任職變更事項的,請在投標文件中說明情況并附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相關證明材料;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具有水利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應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3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及授權委托代理人須是本單位的正式員工,需具有投標人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及近三個月以來任意一個月的投標人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證明材料(提供加蓋投標單位公章的網上查詢頁截圖或加蓋社保部門印章的社保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