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縣梅花水山洪溝防洪
治理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吉安縣梅花水山洪溝防洪治理工程已由吉安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吉安縣發改審字[2023]301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申請國債及自籌,招標人為吉安縣水利資源保護中心,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西文榮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名稱:吉安縣梅花水山洪溝防洪治理工程。
2.2建設地點:吉安縣官田鄉。
2.3招標規模:施工標招標控制價 10606723.07元。
2.4 計劃工期: 183 日歷天(2024年5月20日-2024 年11月19日)。
2.5招標范圍及內容:工程等別為V等,工程建筑物級別為5級,工程建設內容為治理河道總長約10.5km,河道疏浚及親水踏步建設等。對全河道進行清障,總長10.5km,清淤疏浚河道長4.3km,梅花水岸坡治理左右岸總長8.8km,其中鉞接式生態護坡長4.6km、C20砼擋墻護岸長1.2km、鋪植草皮護坡2.0km。(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2.6標段劃分:1 個施工標段。
2.7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質量驗收合格及以上等級。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以上(含叁級)資質;
(2)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3)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 A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不含臨時)注冊證和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 B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 3 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2005〕11 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 C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5)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該建造師不能為在建項目建造師。有在建項目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原件的掃描件加蓋公章核查,建造師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前 6 個月以前辦理的;否則按有在建項目的建造師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