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縣流芳常林水山洪溝治理工程招標公告
吉安縣流芳常林水山洪溝治理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吉安縣流芳常林水山洪溝治理工程已由吉安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吉安縣發改審字[2023]300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申請國債及自籌,招標人為吉安縣水利資源保護中心,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西文榮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名稱:吉安縣流芳常林水山洪溝治理工程。
2.2建設地點:吉安縣天河鎮。
2.3招標規模:施工標招標控制價 10543594.07 元。
2.4 計劃工期: 183 日歷天(2024年5月20日-2024 年11月19日)。
2.5招標范圍及內容:工程等別為V等,工程建筑 物級別為5級,工程建設內容為治理河道總長約15.0km, 河道疏浚及親水踏步建設等。對全河道進行清障,總長15.0km, 清淤疏浚河道長5 . 6km,清廟前水岸坡治理左右岸總長 8.335km, 其中干砌石護坡長2.205km,鉸接式生態護坡長5.2km、C20 砼擋墻護岸長0.93km。(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2.6標段劃分:1 個施工標段。
2.7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質量驗收合格及以上等級。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以上(含叁級)資質;
(2)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3)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 A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不含臨時)注冊證和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 B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 3 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2005〕11 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 C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5)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該建造師不能為在建項目建造師。有在建項目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原件的掃描件加蓋公章核查,建造師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前 6 個月以前辦理的;否則按有在建項目的建造師認定;
(7)投標單位擬派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安全員需提供社保證明,社保證明的時限為連續近 6 個月,(指開標前 6 個月,不含開標當月。按規定到齡不需繳納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員擔任建造師者需提供退休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擬派建造師應嚴格按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規范公職人員參與我市工程建設項目投標活動的通知》(吉市管辦字【2018】5 號)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