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來安縣沛河生態溝渠及生態強化濕地水質凈化工程監理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公告公示信息
來安縣沛河生態溝渠及生態強化濕地水質凈化工程監理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項目概況
來安縣沛河生態溝渠及生態強化濕地水質凈化工程監理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滁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http://ggzy.chuzhou.gov.cn/)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4月19日8點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czlacg202404-024
項目名稱:來安縣沛河生態溝渠及生態強化濕地水質凈化工程監理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335600.00元
最高限價:335600.00元,供應商投標報價不得高于最高限價,否則按無效投標處理。
采購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前期階段、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竣工結算階段、保修階段(缺陷責任期)的監理服務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監理服務。
合同履行期限:同施工工期(具體以實際建設期為準,本工程無論任何原因導致的工期延長,委托人均不再增加監理費用)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按照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企業劃型標準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執行;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①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②擬派項目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須持有在本單位注冊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監理工程師證書。
4.信譽要求:供應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應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②供應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派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前三年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③供應商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且未被移除的;
④供應商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