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中法唐家沱污水處理有限公司行政區(qū)域中心機房及周邊構筑物配電系統(tǒng)防雷整改項目(第三次)項目公告
重慶中法唐家沱污水處理有限公司行政區(qū)域中心機房及周邊構筑物配電系統(tǒng)防雷整改項目(第三次)比選公告
1、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重慶中法唐家沱污水處理有限公司行政區(qū)域中心機房及周邊構筑物配電系統(tǒng)防雷整改項目(第三次),比選人為重慶中法唐家沱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比選項目資金自籌,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比選,誠邀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與投標。
2、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2.1、項目概況:
對重慶中法唐家沱污水處理有限公司行政大樓、宿舍樓、食堂、化驗樓共4棟建筑和行政區(qū)域的2個計算機房的防雷裝置進行整改,以滿足建筑物、計算機中心防雷接地的標準要求。
2.2、項目工期和質保期
合同簽訂后30個日歷日內,項目所需的設備、材料等送達甲方指定現(xiàn)場并驗收合格。經驗收合格后,接到甲方開工通知之日起,30 個日歷天內,完成項目內容并經防雷測試合格。受不可抗拒因素影響,項目無法施工,經甲方書面同意可順延工期。質保期為36個月,從本項目驗收合格之日起計。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投標人必須是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設立的,并在中國注冊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業(yè)。(提供投標人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如已進行“三證合一”則只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3.2 必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且在有效期內。
3.3、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防雷施工業(yè)績1個,且合同金額不低于11.9萬元。(提供合同、對應發(fā)票的復印件并加蓋公章,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且對應發(fā)票總金額不得低于簽約合同價)。
3.4、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目前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提供承諾書原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格式自擬)。
3.5、投標人自行承諾(提供承諾書原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格式自擬)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