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長興國家級長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南集聚區建設項目-園區南側排水渠道工程公告
國家級長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南集聚區建設項目-園區南側排水渠道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國家級長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南集聚區建設項目-園區南側排水渠道工程已由長興縣水利局以長水發【2023】129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業主為長興縣和平鎮人民政府,招標人為長興縣和平鎮人民政府,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州華策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國家級長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南集聚區建設項目-園區南側排水渠道工程(施工標段)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本工程為國家級長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南集聚區建設項目-園區南側排水渠道工程,位于長興縣和平鎮。
本項目主要工程建設內容:
(1)工程位置:本工程位于長興縣和平鎮境內,主要涉及園區南側排水渠道。
(2)工程任務:以防洪為主,通過新建排水渠道,提高工業園區防洪能力,促進當地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3)工程建設的主要規模及內容為:
新建排水渠道總長419m,其中新建矩形渠道282m,新建箱涵137m。新建箱涵共計2座,長度分別為30m、107m,新建節制閘1座。具體詳見招標文件及所附工程量清單及設計施工圖紙(電子版圖紙),相應概算投資約543萬元,計劃工期為180日歷天,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現行驗收規范 合格 標準。
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是 ?否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是□否(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原因及適用條款)
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本標段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次投標的, 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 (不低于40%)以上。
3. 投標人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