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市廬江縣國家級巢湖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白石天河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工程——廬北大圩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和金牛河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工程變更方案設計項目勘察設計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咨詢服務公開詢價公告
第一章 詢價公告1招標條件廬北大圩和金牛河變更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咨詢服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對該部分進行公開詢價。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國家級巢湖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白石天河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工程——廬北大圩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和金牛河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工程項目位于安徽省廬江縣,為環巢湖治理五期項目的子項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包含生活污水收集處理工程、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濕地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以及農田面源治理工程等。
2.2招標范圍本次招標范圍和內容主要如下:
結合該項目的建設特點編制完成《國家級巢湖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白石天河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工程——廬北大圩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項目變更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和《國家級巢湖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白石天河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工程——金牛河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工程項目變更環境影響評價登記表》,并取得相對應的環評批復。
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廬北大圩和金牛河項目變更環評報告書(表)的編制、送審、修改與公示、報批,以及環評報告審批過程中相關所需技術材料編制;參加審批部門組織的專家評審會;承擔項目的資料收集、現場踏勘、氣象數據及預測軟件購買、環境質量現狀監測、專家評審費、評審會務費、文本打印費及稅費等開支,負責與審批部門積極溝通。
2.3計劃工期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4月20日
計劃竣工日期:2024年5月30日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報價人應同時具備如下資格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組建、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法人。
(2)企業經營及財務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
(3)技術人員、資質能力等應能滿足國家相關技術規范要求及項目履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