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峽江灌區工程(一期)項目一標段(峽江段)第2次答疑澄清公告
至各潛在投標人:
1、投標人須知第10條“擬派項目部組成人員要求:本工程要求各投標企業組建項目工程部,項目部需配備人員如下:建造師、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檢員或質量員,專職安全員、材料員各一名,項目部組成人員均應有上崗證書(施工員與質量員或質檢員專業應為水利水電類)。”現修改為:“擬派項目部組成人員要求:本工程要求各投標企業組建項目工程部,項目部需配備人員如下:建造師、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檢員或質量員,專職安全員、材料員各一名,項目部組成人員均應有上崗證書(施工員與質量員或質檢員均要求有中國水利工程協會印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2、原評標辦法
(一)資格審查第3點第
(6)條“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出席開標會。”現修改為:“本項目采用不見面系統開標,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不需要出席現場開標會”。
3、專用合同條款第4.5.5條“承包人項目經理授權的常駐工地項目副經理,必須經甲方認可,并符合以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