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低濃度煤層氣低溫部分氧化制甲醇技術及示范項目公告
低濃度煤層氣低溫部分氧化制甲醇技術及示范項目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1.1 項目名稱:低濃度煤層氣低溫部分氧化制甲醇技術及示范項目施工
1.2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
1.3 批文名稱及編號:/
1.4
招標人: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能源研究院(安徽省能源實驗室)
1.5 項目業主: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能源研究院(安徽省能源實驗室)
1.6 資金來源:財政
1.7 項目出資比例:100%
1.8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項目名稱:低濃度煤層氣低溫部分氧化制甲醇技術及示范項目施工
2.2 招標項目編號: 2024DFBGZ00716/JG2024-17-0581
2.3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1個標段
2.4 招標項目標段編號:無
2.5 建設地點:本項目位于合肥市包河區大圩鎮。
2.6 建設規模:低濃度煤層氣低溫部分氧化制甲醇技術及示范項目施工,其中綜合樓建筑面積約1253.25平方米,地上兩層;輔助用房建筑面積約697.68平方米,地上一層。
2.7 合同估算價:920萬元
2.8 計劃工期:120日歷天
2.9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綜合樓、輔助用房、圍墻、設備基礎、消防泵房、露天工藝裝置罩棚、道路工程及民房改造等等施工。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2.10 項目類別:工程施工
2.11 質量標準:合格
2.1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依法設立并具備承擔本招標項目的如下條件:
3.1.1 投標人資質要求: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具備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 項目經理要求:
(1)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
(2)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
3.1.3 投標人業績要求:/。
3.1.4 項目經理業績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投標人擬委任項目經理須具備單個合同金額不少于600萬元的公共建筑施工業績。
3.1.5 財務要求: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