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帕克孜墩防洪堤鎖壩防洪道路維修工程的競爭性談判公告
項目概況
帕克孜墩防洪堤鎖壩防洪道路維修工程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政采云平臺線上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1日 17:00(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b3s[2024]116號
項目名稱:帕克孜墩防洪堤鎖壩防洪道路維修工程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預算金額(元):1291594.6
最高限價(元):1291594.6
采購需求:帕克孜墩防洪堤鎖壩防洪道路維修工程,長度7500米,鋪設砂研石路面寬度3.2米,鋪設砂研石路面厚度0.25米。具體詳見本項目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45日歷日內完工。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供應商須在響應文件中提供完整、準確、真實的兵團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承諾函。
(2)供應商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證明、組織機構代碼證掃描件(供應商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辦理營業執照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副本)以供應商所提供的營業執照(副本)掃描件為準。)供應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委托書。
(3)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1)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格式自擬);2)供應商必須為前三年內(2021年4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不能是被列入“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仍在處罰期被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查詢的時間以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開標當日查詢記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