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市永春縣蘇合水庫工程(招標公告)
AdministratorAdministrator1310882052-12.1.0.16417661644AD3ECE4339B6F64A0EC419BA8C_13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 磅Web0第一章 招標公告 (適用于公開招標)
永春縣蘇合水庫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永春縣蘇合水庫工程已由泉州市水利局、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泉水審批【2024】3號、泉發改審【2023】85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福建省山歌小鎮旅游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補助及自籌,出資比例為100%, 招標人為福建省山歌小鎮旅游有限公司,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省君平建設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永春縣蘇合水庫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泉州市永春縣;
2.2工程規模:工程造價7312.1705萬元;
2.3產業類型:第二產業;
2.4招標范圍和內容:具體詳見招標人提供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量清單的;
2.5最高控制價:73121705元,其中不可競爭金額 / 元 (含暫列金 / 元,
暫估價 /元及其他項 / 元) ;
2.6標段劃分 (如有) :1個;
2.7質量要求:符合《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2007)及其它相關規范合格標準;
2.8工期要求:總工期730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 /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中國境內獨立完成過1項壩高不低于45米的新建混凝土、碾壓混凝土、細骨料混凝土砌石或混凝土埋塊石重力壩(或拱壩)并經完工(或竣工)驗收合格的施工 業績【指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內承擔過類似的工程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