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王新河治理工程(文安段)項目管理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趙王新河治理工程(文安段)項目管理已由 河北省水利廳 以冀水審[2024]1018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文安縣水務局 ,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撥款 ,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文安縣水務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項目管理進行 公開招標 。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趙王新河治理工程(文安段)項目管理
2.2建設規模及內容:堤防加高加固65.1公里,其中左堤31.2公里,右堤33.9公里;險工治理;結合復堤修建堤頂防汛道路;重建或改建10座穿堤建筑物,重建1座漫水橋等。
2.3建設地點:河北省廊坊市文安縣。
2.4服務期限:自委托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止(含保修期);
2.5招標范圍
:為本工程全過程的項目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設期的工程管理(勘察設計管理、工程施工管理、監理管理、合同管理、進度控制管理、投資控制管理(含造價咨詢)、質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 與檔案管理、完工結算審計管理、配合財務竣工決算審計、項目竣工驗收等)、配合做好各類審計、稽查和督查等工作服務、配合做好征地移民補償實施管理、環境保護建設期環境管理、水土保持工程建設管理等有關的服務。
2.6質量標準:優良。
2.7最高投標限價:1831.34萬元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3.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
須具備工程設計水利行業甲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甲級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方面具有相應的項目管理能力。
擬派項目負責人具備水利水電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職稱或注冊監理工程師(水利水電專業)或一級注冊建造師(水利水電專業);
3.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4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5 投標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企業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投標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3.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不得參加投標;
3.7落實政府采購政策: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