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縣行蓄滯洪區排澇泵站工程監理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文安縣行蓄滯洪區排澇泵站工程已由文安縣行政審批局以文審批字(2024)27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文安縣水務局 ,建設資金來自中央補助資金及地方配套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文安縣水務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拆除重建畢家坊排澇泵站,排澇流量為10m3/s。新建王莊泵站、口頭泵站、團結泵站3座排澇泵站,排澇流量為5m3/s。泵站樞紐由前池、泵房、出水池、穿堤涵洞等主要建筑物以及生活管理用房等附屬筑物組成。工程等級劃分根據《灌溉與排水工程設計標準》(GB50288-2018)、《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SL252-2017)、《泵站設計規范》(GB50265-2022),畢家坊泵站和王莊泵站主要建筑物級別為2級,次要建筑物級別為3級;其余兩座泵站主要建筑物級別為4級,次要建筑物級別為5級。
根據國務院批復的《海河流域綜合規劃(2012-2030年)》(國函(2013)36號),結合《灌溉與排水工程設計規范》(GB50288-99)排澇標準可采用重現期5~10年。根據排水區的自然條件、澇災的嚴重程度,考慮原排澇設計標準,確定本次排澇設計標準為重現期5年一遇。
2.2資金已落實;
2.3建設地點為:河北省廊坊市文安縣;
2.4監理期限:建設工期12個月(實際監理服務期限以實際施工工期為準)。
2.5工程質量要求:優良。
2.6招標范圍:施工全過程監理。
2.7合同估算價:94.75萬元。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3.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
須具備水利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甲級資質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其中其中擬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具備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或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水利工程專業);
3.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4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5 投標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企業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投標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