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門峽市·盧氏縣盧氏縣洛河灌區續建配套及節水改造項目設計公告
一、招標條件
盧氏縣洛河灌區續建配套及節水改造項目設計,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招標人為盧氏縣水利局(盧氏縣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招標代理機構為河南林旭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名稱:盧氏縣洛河灌區續建配套及節水改造項目設計
2、項目編號:三盧公開采購-2024-14、LSGZ[2024]045-GC011
3、項目概況:盧氏縣洛河灌區續建配套及節水改造項目,總投資6469.59萬元,主要內容包括雷家溝渠首工程加固與改造,總干渠、洛北干渠的渠道疏浚開挖及襯砌防滲和渠溝系建筑物改造及配套,東干渠的恢復重建,洛南干渠的恢復重建,量水設施與信息化設施建設。
4、招標范圍:該項目為盧氏縣洛河灌區續建配套及節水改造項目設計,主要內容為:初步設計、設計概算編制、施工圖設計、施工圖預算、協助編制分標工程量清單及送審招標控制價編制、施工過程中及其他技術咨詢服務等。
5、資金來源:財政資金,已落實。
6、設計周期:合同簽訂后30日歷天。
7、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行業、地方政府有關法律法規及技術規范要求,滿足業主要求,確保順利通過各部門審批。
8、招標控制價:¥210.00萬元。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2、投標人須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水利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者工程設計水利行業(灌溉排澇)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3、擬派項目設計負責人須具有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職稱,必須為本單位人員(提供與本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及2023年7月1日以來任意3個月繳納的社保證明材料);
4、投標人及其主要執(從)業人員(指設計負責人)須在“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進行信息公開(以網上公示為準,提供網頁截圖)。委托代理人須為“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公開的人員(需提供社保、身份證掃描件、授權委托書并加蓋單位公章);
5、投標人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商業賄賂、不正當競爭行
為、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等問題(投標人須出具書面承諾,格式自擬,加蓋單位公章);
6、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 和豫財購【2016】15號的規定,企業沒有被列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中國”網站的“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及“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查詢渠道:“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提供網站的查詢信息截圖(查詢日期必須在公告發布之日之后);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提供非聯合體聲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