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嵊州市垃圾中轉站項目(一期)-崇仁鎮垃圾中轉站工程公告
嵊州市垃圾中轉站項目(一期)-崇仁鎮垃圾中轉站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嵊州市垃圾中轉站項目(一期)-崇仁鎮垃圾中轉站工程 已由嵊州市發展和改革局以嵊發改中投〔2023〕119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財政及項目單位自有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嵊州市城市建設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機構為浙江越鋒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嵊州市垃圾中轉站項目(一期)-崇仁鎮垃圾中轉站工程 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投資估算/ 萬元,工程概算14565.31 萬元,其中本次招標建安費概算1911.66萬元。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為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園林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分類暫存,生活垃圾壓縮轉運以及其他污水處理。建設地點:嵊州市崇仁鎮。
2.2招標范圍:嵊州市垃圾中轉站項目(一期)-崇仁鎮垃圾中轉站工程施工圖內所涉及的圍墻、園林、電氣、給排水、暖通、場外、智能化等所有實施內容(具體招標范圍以工程量清單為準)。本次招標工程審定預算造價:711.0867萬元。
2.3施工總工期:180日歷天。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3.2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A類證書;
3.3□自 年 月 日以來承接過 / 業績;
3.4本次招標□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應同時載明3.1、3.2、3.3等內容)
3.5□其他要求: / 。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
3.6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 建造師執業資格,同時具有有效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B類證書。如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或者不通過招標方式的則以合同簽訂日期為開始時間,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驗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擔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
3.7?擬派項目負責人為投標申請人在職職工的,須提供開標前六個月投標申請人所屬社保機構養老保險交納清單或證明;擬派項目負責人為離退休返聘人員的,須提供退休證明及單位聘用證明。離退休返聘人員最高年齡限制為65周歲。
(三)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