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鎮排水管網與再生水利用設施巡查核查(第2包:中心城區排水管網巡查核查)公開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北京市城鎮排水管網與再生水利用設施巡查核查(第2包:中心城區排水管網巡查核查)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北京市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04-28 09:30(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11000024210200078251-XM002
項目名稱:北京市城鎮排水管網與再生水利用設施巡查核查(第2包:中心城區排水管網巡查核查)
預算金額:126.210713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126.210713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署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其中,現場核查工作截止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最終成果提交截止2025年2月28日前。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且要求其中專門面向小微企業預留份額不少于28%。供應商應為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投標人為中型企業的,須與小微企業組建聯合體,小微企業承擔比例不少于報價總額28%。組成聯合體的中小企業與聯合體內其他企業之間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本項目采購標的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為“其他未列明行業”。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本項目是否接受分支機構參與投標:□是 ■否;(僅當項目涉及銀行、保險、石油石化、電力、電信等行業有特殊情況的,可以接受分支機構參與)
3.2本項目是否屬于政府購買服務:
■否
□是,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且由財政撥款保障的群團組織,不得作為承接主體;
3.3其他特定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