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盱眙縣74座小型水庫管理與保護規劃編制公告
盱眙縣74座小型水庫管理與保護規劃編制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盱眙縣74座小型水庫管理與保護規劃編制已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盱眙縣水務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74座小型水庫管理與保護規劃編制進行公開招標。
二、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2.1工程概況:為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水庫管理和保護,規范水庫開發利用行為,保障水庫安全運行和綜合效益發揮,根據省水利廳關于印發《江蘇省水庫管理和保護規劃編制工作大綱》的通知(蘇水運管[2019]27號),現對盱眙縣74座小型水庫(水庫清單見第五章任務要求)進行管理和保護規劃編制。
2.2招標范圍:對盱眙縣國慶水庫、小刀場水庫、黃練山水庫、三八水庫、八仙臺水庫等74座水庫(水庫清單見第五章任務要求)進行保護、管理、治理、利用規劃編制。
2.3招標控制價:80萬元。
2.4服務期:一年。
2.5質量目標:合格且通過市級審查。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3.1投標人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2具備水利行業設計乙級或水庫樞紐專業乙級以上資質或工程咨詢資信乙級(水利水電專業);
3.3擬投入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具備水利工程專業高級技術職稱;
(注:水利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以省部級及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原人事部門)核準備案的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的為準);
3.4委托代理人及擬任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本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擬任項目負責人的勞動合同及2023年10月以來任意1個月及以上在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證明;
3.5投標人不得有以下規定的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3)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
(4)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5)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6)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7)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8)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9)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投標資格;
(10)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11)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4)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以檢察機關職務犯罪預防部門出具的查詢結果為準);
(15)法律法規或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情形;
(16)自2022年3月1日以來因違反招投標規定受到行政處罰。
3.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后審不合格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將予以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