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電格瑞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第四污水處理廠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答疑澄清及變更公告
各潛在投標人:
湖南惠遠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郴電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對湖南郴電格瑞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第四污水處理廠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現收到了潛在投標人的提問,現對投標人的提問統一回復澄清及變更如下:
(一)澄清事項:
問題1:招標文件第五章發包人要求
二、工程概況中,并網點容量計算與招標文件總容量不一致,招標文件為1個0.4KV 并網點和1個10KV 并網點,0.4KV并網點裝機容量為0.957MWp;10KV接入點為2.013MWp,相加不滿足招標文件總容量5.973MWp的要求。另外與可研報告并網點接入也不一致,可研報告中為3個并網點,1個0.4kV并網點和2個10kV并網點:0.4KV并網點裝機容量為0.93844MWp;10KV接入點1為1.82MWp;10KV接入點2為2.184MWp,總容量為5.973MWp。請確認以哪個為準。
答:以可研報告為準。
問題2:是否可提供相關可研的初設圖紙?
答:以可研報告為準。
問題3:根據你方公布的招標文件中技術標評分采分點目錄和承包人實施計劃目錄,兩者存在無法匹配的地方,如評分細則中2.2.4(1)-(18)總承包方案-總承包管理方案及措施等18項目錄,在承包人實施計劃目錄中全部目錄分項中沒有找到可以相匹配的分項。請問我們在投標文件如何將評分細則的采分點目錄與承包人實施計劃的目錄分項相套用。
答:承包人實施計劃可結合評分細則的具體要求由投標人自行編制目錄和內容。
問題4:根據你方公布的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中10.4條款中其他規定第三點第二項“伏板、逆變器及配套安裝工程、配電工程預算財評及結算按湘建價(2020)56 號關于印發 2020《湖南省建設工程計價辦法》 及《湖南省建設工程消耗量標準》的通知”要求使用消耗定額進行結算設計。但是你方招標的工程是光伏發電項目屬于專業工程,應使用專業定額,請說明使用消耗定額不使用專業定額的詳細原因。
答:光伏板、逆變器及配套安裝工程、配電工程預算財評及結算按國家能源局頒布的《光伏發電工程設計概算編制規定及費用標準》(NB/T2027-2016)、《光伏發電工程概算定額》(NB/T 32035-2016)、國家能源局頒布的《20kV及以下配電網工程定額和費用計算規定》(2022年版)、國家能源局發布的《電力建設工程概算定額》(2018 年版):《建筑工程》《電氣設備安裝工程》《調試工程》《通信工程》執行。
(二)變更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