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江孜縣康卓水庫工程建設征地移民安置項目監督評估項目招標公告
西藏江孜縣康卓水庫工程建設征地移民安置項目監督評估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S1407003401009147002)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為西藏江孜縣康卓水庫工程建設征地移民安置項目監督評估,已由西藏自治區水利廳以藏水許可(2023)93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江孜縣人民政府,建設資金為國家資金,招標人為江孜縣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重慶西征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建設征地移民安置監督評估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規模:臨時占地1070.78畝,永久淹占地面積為2087.02畝,其中:水工建筑物及永久公路等永久占地1147.97畝;水庫淹沒影響土地939.05畝。規劃水平年生產安置人口102人,通過開發整理生產安置用地530.76畝進行生產安置;規劃水平年搬遷安置5戶24人,就地后靠分散建房安置。還包括電力工程、通信工程、庫底清理等。
2.2招標范圍:水庫淹沒影響區、樞紐工程建設區、移民安置區等涉及的農村移民安置、專業項目復建、庫底清理等的監督評估、專項設施復建等監督評估,還包括與上述監督評估相關的其他服務工作;
2.3建設地點:日喀則市江孜縣境內;
2.4資金來源及落實情況:國家資金,已落實;
2.5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一個標段;
2.6 監督評估服務期限:31個月(自監督評估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移民安置竣工驗收完成止);
2.7質量標準:本招標工程項目監督評估質量,要求達到國務 院關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79號)、《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監督評估管理暫行規定》、水利部《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監督評估規程》(SL716-2015)及現行國家、地方、行業的相關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