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雙福國際農貿城17#、18#、19#、20#大棚一層管網改造項目(第二次)答疑補遺文件
重慶雙福國際農貿城17#、18#、19#、20#大棚一層管網改造項目(第二次)
答疑及補遺通知
各潛在比選申請人:
現對本項目答疑及補遺如下。
(一)答疑部分。
提問一:比選人條件為某特定人,量身定制?
答:本項目比選條件設置公平公開公正,歡迎滿足要求的潛在比選申請人踴躍參與競爭。
提問二:第一次中標人已公示,后續未履行的原因是?
答:本項目第一次比選結果公示并發出中選通知書后,中選人未在比選文件規定的時間內按時依法繳納履約保證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內容“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或者被查實存在影響中標結果的違法行為等情形,不符合中標條件的,招標人可以按照評標委員會提出的中標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也可以重新招標。”為防止第一中選人與第
二、第三中選人串通達到特定單位中選的情況出現,比選人依法進行重新比選。
提問三:必選人項目經理設置為機電專業,是為某潛在投標人特定的嗎?
答:詳見補遺內容1。
提問四:第一次中標人已公示,后續未履行的原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