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南太湖新區城市排水系統提升工程—梅洲路改造工程方案-施工圖設計項目公告
湖州南太湖新區城市排水系統提升工程—梅洲路改造工程方案-施工圖設計項目發包公告
1. 發包條件本項目為全流程電子發競包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方式)。本發包項目湖州南太湖新區城市排水系統提升工程—梅洲路改造工程方案-施工圖設計項目,項目業主為湖州南太湖新區城市建設發展中心,發包金額約55萬元,項目資金來源為財政,出資比例為100%,發包人為浙江南太湖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發包代理機構為浙江榮昕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發包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發包,項目發包編號為hzgq202404001。
2. 項目概況與發包范圍 2.1項目區域:南太湖新區梅東片區。
2.2發包范圍:完成湖州南太湖新區城市排水系統提升工程—梅洲路改造工程(方案-施工圖設計),工程建設內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給排水工程、路燈工程、交通工程、綠化工程、概算等。(具體詳見設計任務書);
2.3項目規模:本項目為城市次干路,西起浮霞路,途徑烏程街,南至濱湖大道與震洲路相接,道路總長度2166.818米,其中,浮霞路-烏程街段,道路規劃紅線寬24m,主要根據管網檢測資料進行管網改造及路面修復。烏程街-濱湖大道段,道路規劃紅線寬28m,主要根據周邊地塊性質及誘發交通量,優化橫斷面設計,并結合管道檢測資料進行道路提升改造。
2.4質量標準:設計成果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各種技術規范、強制性標準要求。
2.5設計周期:設計人應根據發包人要求合理安排各項設計工作時間,且招標人有權根據項目進度情況調整設計文件提交時間,初定合同簽訂后30日歷天內提交初步設計文件。初設評審通過后30日歷天內提交施工圖。
注:以上設計工期不包含發包人確認時間及報批確認時間。
3.競包資格要求3.1競包人資格要求:具備“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行業(道路工程、給排水工程)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具有市政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3.4其他要求:
3.4.1浙江省外企業及項目負責人中標后(中標結果公告發出后5天內)須提供有效期內的《省外企業進浙承接業務備案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