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鄉市延津縣文巖渠水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建設項目EPC總承包1標段、2標段公告
延津縣文巖渠水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建設項目EPC總承包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延交財招標采購【2024】022號
新鄉市生態環境局延津分局的延津縣文巖渠水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建設項目EPC總承包,已由相關行政審批部門批準建設,現委托青鼎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一、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工程概況:延津縣文巖渠水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建設項目EPC總承包。
2、招標范圍:延津縣文巖渠水生態保護修復治理段長約12.5km,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建設生態緩沖帶25hm?,生態護坡25km,生態濕地2處,河道水生態修復0.5hm?,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3、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中央財政資金及地方配套資金,已落實
4、工程建設地點:延津縣S227省道橋至大佛村東段
5、標段劃分:2個標段
一標段:延津縣文巖渠水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建設項目EPC總承包
二標段:延津縣文巖渠水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建設項目EPC總承包監理
6、工期要求:
一標段:1年(含設計周期) 二標段:建設全過程及缺陷責任期
7、投資總額:9289.19萬元
8、質量要求:
一標段: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行業或地方驗收標準并滿足設計文件及其他相關規范的要求。
二標段:合格
9、本項目實行資格后審。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標段:
施工資質: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設計資質:具有工程設計水利行業(河道整治)專業乙級或水利行業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
2、人員要求:設計負責人應具有水利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項目負責人應具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水利專業);且須為供應商本單位在職人員,提供2023年1月至今在本單位繳納任意三個月的社保證明;
3、財務要求:投標人提供近一年 (2023 年度) 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部門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務被接管、凍結或破產狀態 (若企業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則以企業實際成立年份為準,提供對應年份的經審計的財務報告。(若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均提供);
4、社保證明:委托代理人須是本單位正式員工,提供本單位為其繳納的近 3 個月及以上社保證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網上查詢打印頁為準)。
5、信譽要求:投標人應通過“信用中國”查詢“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和“中國政府采購網”查詢“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進行信用查詢,并提供網頁查詢結果,對在截至開標前列入上述名單的投標人將被拒絕參加投標活動。(若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均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