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陽衡東縣德圳灌區續建配套及節水改造項目工程總承包(EPC)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衡東縣德圳灌區續建配套及節水改造項目已由衡東縣發展和改革局、衡陽市水利局以東發改批【2023】141號、衡水利【2023】131號、東發改概【2024】11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衡東縣德圳水庫管理所,建設資金來自國債資金及地方財政配套資金,招標人為衡東縣德圳水庫管理所,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雁城建設咨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完成實施方案及批復,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和標段名稱:衡東縣德圳灌區續建配套及節水改造項目工程總承包(epc)。
2.2 建設地點:衡東縣石灘、大浦、霞流、吳集等4個鄉鎮相關地段。
2.3 建設規模: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
(1)水源工程改造2處。拆除低干渠原引水壩及矮水堰,原址重建閘壩。
(2)渠道防滲襯砌、加固84.69km。防滲襯砌東干渠、浦豐支渠、農施支渠、大岺支渠、霞流支渠、東風支渠、倒虹吸支渠、真塘支渠、石新支渠、新虎支渠、青鴉支渠、矮水堰支渠;加固襯砌大泉排洪渠。灌溉渠襯砌總長84.44km,其中東干渠 21.46km;浦豐、農施等11條支渠總長 62.98km;加固襯砌大泉排洪渠0.25km。
(3)河渠清淤護岸5.3km。
(4)險工險段處理4處806m。
(5)渠系建筑物加固改造43處。渡槽26處、暗涵16處(不含東干渠險工險段新建2處暗涵)、倒虹吸1處。
(6)附屬建筑物。新建及改造泄洪閘7處、節制閘6處、分水閘7處、小型放水涵 263 處、人行橋60處、機耕橋20處、圍山圳15km、沉沙池25處、山洪過水槽15處等。
(7)量測水與信息化工程建設。新建流量站33處、視頻監控點34處、閘門遠程操控設施43處。
(8)管理設施。新建下渠踏步31處、巡渠道路8km、新增渠系界樁310處、安全警示牌50處、管理房維修400㎡等。項目概算總投資為12051.88萬元,資金來源為國債資金及地方財政配套資金。
2.4 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灌區工程;
(2)招標范圍和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內容。
地質勘測:包括施工圖設計階段地質勘察和工程測量。
設計:①按現行設計規范及文件編制深度規定等要求進行施工圖設計;②設計以及施工期間的服務(含技術交底、施工期相關現場技術服務、完工驗收、竣工驗收、備案、移交及結算等配合工作);③設計及施工過程中設計修改補充、設計變更;④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的二次深化設計;⑤工程總承包合同范圍內的其他工作。
采購:實施范圍內的機電設備、金結設備安裝、調試、試運行、保修、設計過程中的相關技術服務等工作。
施工:①所有建設范圍內的主體工程和臨時工程的施工;②為滿足項目實施的總承包管理服務;③合同工程完工驗收、竣工驗收、備案、移交及結算;缺陷期維護修復、工程保修;④工程總承包合同范圍內的其他工作。
2.5 計劃工期:計劃總工期為245日歷天。其中:設計工期45日歷天,施工工期200日歷天。
2.6 質量要求:
(1)勘察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及行業勘察規范要求,達到施工圖設計階段勘察要求。
(2)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及行業設計規范要求,達到施工圖設計階段設計標準并滿足施工進度要求。
(3)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及行業施工規范要求,驗收后達到國家規定質量評定“合格及以上”的標準。
(4)設備及材料采購部分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及行業技術標準,達到合格及以上標準。
2.7 其他要求: /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必須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持有效的營業執照。
3.2 投標人必須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和湖南省水利建設市場綜合監管系統建立信用檔案的市場主體單位。
3.3 投標人必須具備①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和工程測量)專業類乙級及以上資質;②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水利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③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施工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設計、采購、施工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