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西壩段河道整治工程監理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湖北宜昌西壩段河道整治工程監理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西陵區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8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XLZ0611-202401-01F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0502-2024-00125
3、項目名稱:湖北宜昌西壩段河道整治工程監理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60(萬元)
6、最高限價:60(萬元)
7、采購需求:
湖北宜昌西壩段河道整治工程設計施工圖范圍內全部建設內容的施工階段監理及保修階段監理。詳見第三章“采購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施工階段監理服務期為各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礎上再增加60天;保修階段監理服務期為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年。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供應商為中、小、微型企業的應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應當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應當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供應商具備由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由水利部頒發的有效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上傳資質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
(2)供應商擬派本項目的監理現場主要管理人員不得少于3人,要求如下:
①總監理工程師1人,須具有水利工程施工類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并提供供應商聘任該監理工程師為總監理工程師的證書或文件;(上傳相關證書和任命文件的原件彩色掃描件)
②專業監理工程師(不包含安全監理工程師)不少于1人,須具有水利工程施工類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上傳相關證書的原件彩色掃描件)
③監理員不少于1人,須具有有效的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員培訓合格證書;(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或證書的原件彩色掃描件)
(3)供應商須提供擬派本項目的監理現場主要管理人員2023年10月以來任意連續3個月以供應商名稱繳納并能夠反映個人明細的社會保險證明材料;(上傳2023年10月以來任意連續3個月的社會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需加蓋人社部門公章)原件彩色掃描件或帶電子章的參保單位繳費信息證明的原件彩色掃描件,且社保證明材料所記載的單位必須是該供應商或其分公司。)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磋商。
三、獲取采購文件
1、時間:2024年03月28日至2024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2、地點:西陵區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
3、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