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新型垃圾中轉站建設項目監理公告
新型垃圾中轉站建設項目監理
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1、徐州市銅山區城市管理局建設的新型垃圾中轉站建設項目已經徐州市銅山區經濟發展局 批準建設,批準文號 徐銅經發投審【2021】370號 。工程所需資金來源是財政資金,已落實。現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申請人參加本工程監理的投標。
2、江蘇筑融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招標事宜。
3、工程概況:
3.1工程地點:徐州市銅山區大學路東、公墓西側。
3.2工程規模:總占地面積約為 11.9 畝,建設內容為新建1座600T 垃圾中轉站。監理合同估算價約24.7萬元。
3.3招標范圍(委托監理的范圍及內容):本項目的土建、安裝及附屬工程施工及缺陷責任期全過程監理(對工程進行“三控制、兩管理、一協調及安全管理”)。
3.4工期要求: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含配合審計及保修階段的服務),以實際開工日期為準。
3.5質量要求:合格。
4、標段劃分:本工程共分為一個標段。
5、投標申請人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5.1投標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5.2擬選派總監理工程師資格等級:房屋建筑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必須在本企業注冊,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專業以國監證上的注冊專業為準);
5.3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選派的專業監理工程師和其他監理人員不作要求,中標人在合同簽訂時按照江蘇省住建廳公告〔2017〕第35號文規定進行配備。(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專業:以注冊專業為準)注:所有監理人員必須在本企業注冊。
5.4資格審查必要條件
5.4.1 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5.4.2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總監理工程師注冊專業、資格等級滿足招標公告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5.4.3總監理工程師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a、總監理工程師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②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③在其他單位擔任法定代表人;
b、總監理工程師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 5 年的。
c、總監理工程師無在監工程。
5.4.4投標申請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6)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因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標人自2021年03月1日(含)以來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5.4.5失信被執行人懲戒執行《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蘇信用辦〔2018〕23號)。
5.4.6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須取得《徐州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
5.4.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5本工程實行電子化招投標,投標申請人及擬派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之前已在“徐州市公共資源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中備案。
6、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