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彭水縣諸佛江中小河流綜合治理工程勘察設計答疑補遺文件
彭水縣諸佛江中小河流綜合治理工程勘察設計
補遺文件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將“彭水縣諸佛江中小河流綜合治理工程勘察設計”補遺通知發布如下:
一、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 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 ”“3 業績要求”“☑3.1勘察業績要求 ”投標人提供的勘察業績應同時滿足以下要求:3.1.1 業績時間要求:“投標人在 2019 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下列已完成的類似業績之一:①1個類似勘察業績;②1個包含類似勘察工作的工程總承包業績;③1個包含類似勘察工作的工程勘察設計業績;④1個包含類似勘察工作的工程全過程咨詢業績。”修改為:投標人在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以初步設計批復時間為準)具有下列已完成的類似業績之一:①1個類似勘察業績;②1個包含類似勘察工作的工程總承包業績;③1個包含類似勘察工作的工程勘察設計業績;④1個包含類似勘察工作的工程全過程咨詢業績。
3.1.3業績證明材料要求:
“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資格審查部分提供中標通知書(直接發包的項目可提供項目發包人出具的項目直接發包情況說明或證明文書代替)、合同協議書。若提供的上述業績證明材料不能體現工程類別、勘察類別、項目金額(如有)、工程規模(如有)信息的,應提供業主證明。注:
(1)投標人應對其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當上述資料中針對同一指標存在不一致時,以業主證明文件為準。”修改為:“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資格審查部分提供中標通知書(直接發包的項目可提供項目發包人出具的項目直接發包情況說明或證明文書代替)、合同協議書、初步設計批復文件。若提供的上述業績證明材料不能體現工程類別、勘察類別、項目金額(如有)、工程規模(如有)信息的,應提供業主證明。
注:
(1)投標人應對其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當上述資料中針對同一指標存在不一致時,以初步設計批復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