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穗水商貿有限公司智能水表自動生產線采購項目采購公告
廣州市穗水商貿有限公司智能水表自動生產線采購項目 采購公告 廣州市穗水商貿有限公司智能水表自動生產線采購項目 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該□施工R貨物 □服務項目實施公開采購活動,采用詢比采購方式公開邀請合格供應商參加本項目采購競爭。
1.采購項目簡介
1.1采購項目名稱: 廣州市穗水商貿有限公司智能水表自動生產線采購項目
1.2項目編號:M4400000707523092001
1.3采購人: 廣州市穗水商貿有限公司
1.4采購代理機構: 廣東省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1.5資金來源:R自籌資金 □財政資金 □其他:/
1.6最高限價:¥3940000.00元
1.7采購項目概況:根據《廣州市水務發展“十四五”規劃》及市、區兩級水務主管部門關于推進智能水表改造工作要求,結合水公司“智慧水務”提升智慧終端科技水平及“數字化轉型”整體發展規劃,為保障水公司大規模智能水表建設及外拓業務用表生產需求,需采購智能水表自動生產線及附屬設備。
2.采購內容和范圍
2.1采購內容和范圍: 采購智能水表自動生產線及附屬設備,詳見技術要求。
2.2項目工期:□計劃工期 R交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無論任何原因,必須在6月30日前完成自動生產線的安裝和調試,否則按合同約定的相關條款處罰。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壹年,或至實際采購貨物的結算金額達到暫定合同總額時止,二者以先到者為準。 □服務期
2.3地點:□建設地點R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服務地點
2.4質量要求:□施工質量要求 R貨物質量標準或主要技術性能指標:詳見技術要求。 □服務質量要求或服務標準如下
2.5其他:□安全目標如下: /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應當依法設立且滿足如下要求:
□
(1)供應商應當具備/資質。
□
(2)項目負責人應當具備(按采購文件填寫注意事項規定進行填寫)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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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應商應當具有承接過同類項目的業績。(同類項目是指: 。)。
□
(4)項目負責人應當具有承接過同類項目的業績。(同類項目是指:/)
R
(5)其他要求:
1、供應商為依法設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持有工商行政(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原件掃描件或加蓋公章的復印件的掃描件)。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響應。
2、供應商是擬采購貨物(智能水表自動生產線)的制造商或是擬采購貨物的最終制造廠家,即擬采購貨物(智能水表自動生產線)必須在供應商的生產制造車間裝配、檢驗出廠。
注:①提供供應商的廠房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等資料掃描件;
②提供供應商廠房內外部相片、主要生產制造設備的相片。
3.2供應商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與本項目其他供應商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2)與本項目其他供應商存在控股關系。
(3)與本項目其他供應商存在管理關系。
(4)被本項目所在地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依法暫停、取消投標或禁止參加采購活動且處于有效期內的。
(5)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吊銷資質證書狀態。
(6)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內因發生質量或安全生產事故等受到行政處罰且在處罰期內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9)被“信用廣州”網站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黑名單)。
(10)其他違法違紀行為,經審查認為不宜被邀請參加采購活動的。
(11)其他禁止情形: /
3.3本次項目□接受R不接受聯合體參加采購活動
聯合體各方按照其分工協議,應當滿足本條第3.1款規定的相應條件和要求;聯合體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條第3.2款規定的情形;聯合體各方不得以自己名義單獨提交響應文件,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否則,相關響應文件均無效。
聯合體的資格認定標準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