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常州院活性炭更換服務專有協議
常州院活性炭更換服務專有協議 基本信息
項目名稱
常州院活性炭更換服務專有協議
工程項目名稱
常州院活性炭更換服務專有協議
項目概況
根據環保管理要求,需定期對科研樓尾氣及倉庫吸附裝置、罐區儲罐呼吸閥等進行活性炭的檢查與更換。
項目所在地
天津市
資金來源
企業自籌
資金落實情況
已落實
是否允許聯合體投標
否
異議投訴
中化建國際招標有限責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發布媒介
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供應鏈數字化平臺,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采辦業務管理與交易系統,
標段信息
1. 常州院活性炭更換服務專有協議 標段
標段(包)編號
24-CNCCC-FW-GK-5583/01
發標日期
2024年03月22日
主要技術規格
活性炭更換服務、活性炭供貨
交貨期/服務期/完工期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年,在合同執行階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屆滿1年,若甲乙雙方對合同條款及合同價格均無異議,繼續沿用1年;若無法達成一致,則合同自動終止。第3年同第2年的操作方式。協議期滿后,如有未執行完畢的訂單,該訂單應履行完畢。服務期:服務委托書下發之日起7日內完成。
交貨數量
招標范圍
活性炭更換服務、活性炭供貨等,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之任務大綱。服務地點為江蘇省常州市。
出資比例
生產能力
資格要求
3.1營業執照:
(1)投標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投標時需提供原件掃描件(原件備查)。
(2)投標人為事業單位的,應具有合法有效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投標時需提供原件掃描件(原件備查)。
(3)投標人為分公司的,應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和上級法人單位授權書,分公司與上級法人單位只可一家參與投標,同時參與投標的,投標均無效。 3.2業績要求(開標環節需信息公開): 1)投標人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署時間為準)至少具有1個已完成的建筑物維保類或構筑物維保類或設備設施維保類的服務業績,并提供相應業績證明文件。 2)業績證明資料包括:合同、服務驗收材料。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頁、合同簽署頁(具有雙方簽字或蓋章)、服務名稱等內容;服務驗收材料應為服務驗收單或結算清單或結算發票,服務驗收單或結算明細單應有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 3)若業績合同為年度協議,還應至少提供 1個完成訂單相應的服務驗收材料。同一個年協合同提供 1個及以上訂單的均算為 1個有效業績,訂單編號或訂單內容應與年度協議相關聯。 4)未提供業績證明文件或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無法認定上述業績要求的,視為無效業績。
3.3信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