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政建設有限公司“2024年排水工程項目(第四批)”降水工程采購公告 發布時間 2024-03-21 23:06:26
1、采購條件
我公司接受哈爾濱市政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稱“采購人”)的委托,根據《黑龍江省國資委出資企業陽光采購監督指導意見》《陽光采購服務平臺操作規則(試行)》及《陽光采購服務平臺公開招標采購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對哈爾濱市政建設有限公司“2024年排水工程項目(第四批)”降水工程進行公開招標。本項目工程資金已落實,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
2、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2.1項目名稱:哈爾濱市政建設有限公司“2024年排水工程項目(第四批)”降水工程
2.2項目編號:0222GC20240080
2.3建設地點:東直路—(東直路—太平南五道街)
2.4計劃工期:簽訂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6月10日
2.5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行業及地方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以及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
2.6采購范圍:深井降水,路面切割,破拆火燒板結構層,人工挖土,土方外運,大型設備進出場,封井,PE匯水管安裝等。
2.7最高限價:111234.11 元
2.8標段劃分:不劃分標段
3、意向供應商資格要求:
3.1本項目要求意向供應商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復印件)。
3.2本項目要求擬派項目經理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提供復印件)。
3.3本項目要求擬派項目管理機構人員:技術負責人1人(具備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施工員1人(具備崗位證書)、質量員1人(具備崗位證書)、安全員1人(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提供證書復印件)。
3.4未在采購人分包單位黑名單內(根據采購人提供的名單進行評審)。
3.5須承諾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為9%),如我方違反合同約定承諾,自愿解除合同(提供加蓋公章承諾書,格式自擬)。
3.6意向供應商須按采購文件要求提供入場時限承諾書、施工工期承諾書、創建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承諾書、協調能力承諾書、服從管理承諾書、無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情形承諾書(提供加蓋公章承諾書)。
3.7本單位、法定代表人及項目經理近三年在“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wenshu.court.gov.cn)無行賄犯罪記錄(提供網頁截圖或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