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陽市中心醫院東津院區放療中心外圍環境整治提升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襄陽市中心醫院東津院區放療中心外圍環境整治提升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武漢平安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襄陽分公司(襄陽市樊城區漢江北路117號瑞城國際寫字樓13樓1301)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3日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PAXG-DL-2024024
2、采購計劃備案號:襄采計備[2024]00415號
3、項目名稱:襄陽市中心醫院東津院區放療中心外圍環境整治提升項目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129.102194(萬元)
6、最高限價:129.102194(萬元)
7、采購需求:
東津院區放療中心外圍環境整治提升(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歷天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文件精神,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項目,依據國務院批準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供應商應為中型企業、小型企業或微型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供應商應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6.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6.2提供2023年10-12月繳納稅收及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資料;
6.3提供近兩年(2021年、2022年度) 的財務審計報告(須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完整財務審計報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可以反映近期財務狀況的資料即可);
6.4項目經理需具備市政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證和安全生產考核證(或安全生產考核合格的網上截圖),具備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必須為本單位正式員工(提供公司2023年10-12月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及勞動合同),并承諾沒有擔任其他在建工程;
6.5擬投入本項目的主要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施工員、質量員、材料員、資料員、安全人員)齊備,且具備有效的崗證培訓考核合格證,安全人員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必須為本單位正式員工(提供公司2023年10-12月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及勞動合同);技術負責人須具備園林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