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蘭陵縣城河等河道水庫綜合治理項目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蘭陵縣城河等河道水庫綜合治理項目工程總承包,已經有關部門批準建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電子招標投標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研究決定,對上述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工程總承包單位。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為吳坦河河道清淤768.18萬m3、排水涵洞40座,擋水潛堰工程6座,生產橋工程7座、新建堤防及防汛道路工程共計42km、生態綠化工程和其他工程;西泇河河道清淤共497.54萬m3、排水涵洞32座、擋水潛堰工程7座、生產橋工程15座、新建堤防及防汛道路工程共計57.3km、生態綠化工程和其他工程;城河河道清淤439.68萬m3、排水涵洞56座、擋水潛堰工程5座、新建堤防及防汛路工程共計41.8km、生態綠化工程和其他工程;小馬莊水庫清淤疏浚面積3.24km2,清淤675.64萬m3、建設防汛道路20km,新建太陽能路燈800盞;長新橋水庫清淤疏浚面積2.67km2,清淤270.18萬m3。項目估算價格約為106382.115589萬元。
2.2建設地點:蘭陵縣。
2.3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2.4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5計劃工期:1095日歷天,具體施工日期以實際簽訂合同為準。
2.6質量要求:設計須滿足國家現行有關工程勘察設計規范規程和標準;工程質量符合國家施工及驗收規范規定的合格標準,達到優良工程。
2.7招標內容:本項目包含工程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等全部內容。
(1)設計: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測量、規劃設計、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涉及本項目的所有專項設計;施工期間的設計服務及竣工驗收等后續服務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內容;
(2)采購:包括采購項目所需的材料、設備等全部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