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豐臺區永定河管理所2024年永定河豐臺段水環境保障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2024年永定河豐臺段水環境保障項目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北京市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04-02 10:30(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11010624210200013304-XM001
項目名稱:2024年永定河豐臺段水環境保障項目
預算金額:397.73504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397.73504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永定河豐臺段水環境保障,包括:園博濕地水體及水環境改善,園博湖、曉月湖及宛平湖水質改善。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度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2.1 中小企業政策□本項目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采購份額。
■本項目專門面向 ■中小 □小微企業 采購。
□本項目預留部分采購項目預算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對于預留份額,提供的貨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制造、服務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承接。預留份額通過以下措施進行: / 。
2.2 其它落實政府采購政策的資格要求(如有):/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 本項目是否接受分支機構參與投標□是 ■否;(僅當項目涉及銀行、保險、石油石化、電力、電信等行業有特殊情況的,可以接受分支機構參與)
3.2 本項目是否屬于政府購買服務■否 □是,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且由財政撥款保障的群團組織,不得作為承接主體;
3.3 其他特定資格要求3.3.1.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的供應商;
3.3.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投標人,不得再參加本項目投標;
3.3.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獲取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