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開州區正安、鎮東街道城鎮移民安置小區供水管網完善工程(一期)(二標段)答疑補遺文件
開州區正安、鎮東街道城鎮移民安置小區供水管網完善工程(一期)(二標段)招標文件補遺通知
(一)
各潛在投標單位:
現將開州區正安、鎮東街道城鎮移民安置小區供水管網完善工程(一期)(二標段)招標文件(招標編號:hyzb2023-319)(以下簡稱“招標文件”) 中不清楚、不明確或需更改、更正等的有關問題解釋,以補遺通知形式告知你們。本補遺通知,是在招標文件的基礎上,進行澄清與修正,如與招標文件不符時,以本補遺通知為準。本補遺通知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份。
一、本項目招標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中“3.合同價格形式: 。”調整為“3.合同價格形式:固定單價合同。”。
二、本項目招標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中7.1條—7.4條的相應內容調整為:
7.1.2 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詳細施工組織設計的期限的約定:合同簽訂后14天內,但最遲不得晚于開工通知載明的開工日期前7天。
發包人和監理人在收到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后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期限:收到施工組織設計后7 天內。
7.2 施工進度計劃
7.2.2 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
發包人和監理人在收到修訂的施工進度計劃后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期限:收到修訂的施工進度計劃后 7 天內。
7.3 開工
7.3.1 開工準備
關于承包人提交工程開工報審表的期限:不晚于開工前 7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