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固城湖飲用水源地劃分調整、環境狀況調查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修編(含風險評估)采購公告
固城湖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劃分調整、水源地環境狀況調查和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修編
(含風險評估)
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固城湖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劃分調整、水源地環境狀況調查和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修編(含風險評估)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南京市高淳區淳溪街道丹陽湖北路111號13棟3樓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3月18日上午09時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NJACZC-2024-0010
項目名稱:固城湖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劃分調整、水源地環境狀況調查和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修編(含風險評估)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采購預算:75萬元
最高限價:75萬元
采購需求: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9月30日前提交測繪成果,取得《固城湖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技術報告》專家意見,取得固城湖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調整批復后80個工作日內完成《固城湖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調查報告》,取得《南京市高淳區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專家意見。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不接受。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或組織機構代碼證,自然人提供身份證);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的會計報表,成立不滿一年的無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根據項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聲明或證明材料);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一年內(至少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原件并加蓋公章)(格式見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無
備注:依據南京市財政局“關于在政府采購中推行信用承諾制的通知”,政府采購供應商只需在資格審查環節提供滿足相應條件的書面承諾書(信用承諾書格式見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證明材料。供應商在中標(成交)后,應按采購文件要求,將由信用承諾書替代的證明材料提交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核驗。經核驗無誤后,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發出中標(成交)通知書。
其中不適用信用承諾的情形:
(1)供應商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2)被相關監督部門作出行政處罰且尚處在處罰有效期內;
(3)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不適用信用承諾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