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市監管中心再生水處理站擴建工程監理招標公告
一、招標項目名稱及內容
1、項目名稱:蚌埠市監管中心再生水處理站擴建工程監理
2、工程預算:422.28萬元(監理費16.89萬元)
3、項目內容、用途、范圍及規模:本項目設計處理水量300m³/d,包含新建反硝化深床濾池及設備一套,新建超濾一體化處理系統一套,儲泥罐一套,閥門井一座,室外道路、綠化工程的拆除及恢復,廠區總圖的工藝管線、污泥管線、污水管線、給水管線,室外照明工程,自控工程,視頻安防管線等。
4、項目范圍:蚌埠市監管中心再生水處理站擴建工程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工程竣工階段及缺陷責任期階段的全過程監理工作。
5、服務期限:計劃工期60日歷天,監理服務期為自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缺陷責任期止。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企業要求
(1)資質: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具備有效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2)業績:2019年1月1日以來,具有一個單項合同工程投資金額2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業績。須同時提供①合同或中標通知書;②與其對應的建設單位蓋章的監理業務手冊或交工驗收證或完工驗收鑒定書或項目評定書。業績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或中標通知書載明的時間為準。(合同或中標通知書中不能體現業績規模的,必須提供由建設單位或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3、項目負責人要求
(1)資格: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國家級)
(2)業績:2019年1月1日以來,具有一個單項合同工程投資金額2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業績。須同時提供①合同或中標通知書;②與其對應的建設單位蓋章的監理業務手冊或交工驗收證或完工驗收鑒定書或項目評定書。業績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或中標通知書載明的時間為準。(合同或中標通知書中不能體現項目負責人或業績規模的,必須提供由建設單位或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3)擬任項目負責人必需為投標單位正式員工。項目負責人對整個項目全程負責,無正當理由不得中途更換。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三、招標文件獲取方式:
1、報名時間(招標文件文件發售時間):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2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時間);
2、報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