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慈溪市橫河鎮大岙山塘綜合整治工程的招標公告
1.發包條件
本發包項目[慈溪市橫河鎮大岙山塘綜合整治工程](項目名稱)已批準建設,發包人為[慈溪市橫河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鎮自籌,上級財政補助](資金來源)。項目已具備發包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電子化競標。
2.項目概況與發包范圍
2.1建設地點:[位于橫河鎮]
2.2標段:[1個]
2.3規模及合同估算價:[工程等別為V等,主要建筑物(大壩、溢洪道及放水設施)為5級,次要建筑物級別為5級,大壩防洪標準為10年一遇設計,20年一遇校核。主要工程內容包括壩頂鋪設彩色小方磚,左壩肩擋墻上增設鋼筋砼防浪墻,壩坡面粗料石護坡,壩腳設置干砌塊石擋墻及排水溝,采用單排套井加固方法進行防滲處理,拆除重建溢洪道,對虹吸管進行改造重建,拆除重建管理房,增設水位尺和水雨情自動監測、視頻監控及高程布控點等設施;合同估算價約155萬元。]
2.4計劃工期:[90日歷天]
2.5質量要求:[合格]
2.6發包范圍:[施工圖范圍內的全部內容,詳以工程量清單為準]。
3.競標人資格要求
3.1 競標人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被發包人邀請的企業],且無第二章競標人須知1.4.3競標無效情形,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競標人須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
3.3競標人按要求錄入慈溪市小額建設工程電子競價系統(水利施工類)。
3.4項目經理:[1名,應持有注冊在競標人單位的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應持有省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在投標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擔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
3.5競標人及擬派項目經理須按寧波市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管理系統要求完成錄入。
3.6本次發包不接受聯合體競標。
4.發包文件的獲取、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