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長壽區桃花河城區段城市排水防澇工程Ⅱ標段答疑補遺文件
長壽區桃花河城區段城市排水防澇工程Ⅱ標段
答疑及補遺
(一)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將長壽區桃花河城區段城市排水防澇工程Ⅱ標段施工答疑及補遺
(一)相關條款通知如下:
一、答疑
問題1:工程量清單中-建設項目招標控制價匯總表中暫估價匯總價為1720000元,里面各單位工程暫估價之和為3220000元,兩者有沖突,具體以哪個金額為準?
答:本項目工程量清單將以補遺形式重新發布,各單位工程暫估價之和以補遺發布的工程量清單為準,具體詳見補遺。
問題2:
1、招標文件中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2條12.措施項目費“本工程措施項目費(即施工組織措施項目費和施工技術措施項目費)的合計金額不能低于 93.61 萬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費暫定為 47.63 萬元),否則其投標文件按否決投標處理。 ”招標工程量清單中施工組織措施項目費用項只有安全文明施工費,并無施工技術措施項目費用清單項和其他施工組織措施項目費用項,是否可以自行添加施工組織措施項目費用清單項和施工技術措施項目費用清單項?
2、自行添加費用項是否算違背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2條7.“投標人必須按招標工程量清單填報價格。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工程量必須與招標工程量清單一致。否則交由評標委員會作否決投標處理。”?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