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懷化新晃縣小型灌區建設項目EPC招標公告
新晃縣小型灌區建設項目EPC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新晃縣小型灌區建設項目EPC已由新晃侗族自治縣水利局以晃水許〔2024〕3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新晃侗族自治縣水利建設項目管理中心,建設資金來自國債水利項目資金和地方配套資金,招標人為新晃侗族自治縣水利建設項目管理中心,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中源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完成初步設計及批復,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新晃縣小型灌區建設項目EPC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項目名稱和標段名稱:新晃縣小型灌區建設項目EPC。
2.2 建設地點:新晃縣。
2.3 建設規模(項目建設內容、工程等別、建筑物級別、項目特性、功能、總投資額、總工期等):新建干渠181.462公里,維修干渠29.79公里,新建支渠44.016公里,維修支渠6.323公里,新建5級攔溪壩4座,新建小型泵站2座(15-75kw),維修小型泵站5座(15-75kw),新建骨干山塘16座,整修骨干山塘2座,整修一般山塘4座,新建干管1.768公里,維修干管3.397公里,新建和維修渠系建筑物13處。總投資:9030.00萬元;總工期:240日歷天。
2.4 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水利水電工程;
(2)招標范圍和內容:新建干渠173.65公里,維修干渠27.63公里,新建支渠 9.86公里,維修支渠 6.323 公里,新建小型攔溪壩4座,新建小型泵站2座,維修小型泵站4座,新建骨干山塘16座,整修骨干山塘2座,整修一般山塘 4座,新建干管 1.768 公里,新建和維修渠系建筑物 12處;本次招標金額約6325萬元;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2.4.1 設計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的工程施工圖設計(含施工階段地質補勘、工程測量);
2.4.2施工范圍: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的工程施工,工程施工范圍最終以招標人簽字認可的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所包含范圍為準);
2.4.3采購范圍: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的工程材料設備采購、安裝、調試,直至項目竣工驗 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內容。
2.5 計劃工期:240日歷天(其中設計工期30日歷天;施工工期要求為210日歷天)。
2.6 質量要求:勘察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及行業勘察規范要求,達到施工圖設計階段勘察要求。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合格(滿足國家相關現行工程設計規范標準要求,以及省、市相關標準要求,確保達到施工圖設計要求)。 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及行業施工規范要求,驗收后達到國家規定質量評定“合格或以上工程”的標準。設備及材料采購部分質量標準:符合國家、行業及地方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規范及技術標準并滿足本項目的要求。
2.7 其他要求:施工保修要求365日歷天 。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投標人必須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持有效的營業執照。
3.2 投標人必須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和湖南省水利建設市場綜合監管系統建立信用檔案的市場主體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