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綦江區清溪河流域綜合治理工程監理答疑補遺文件
綦江區清溪河流域綜合治理工程監理
澄清說明通知
致各潛在投標人:
《綦江區清溪河流域綜合治理工程監理》,現對本項目監理工作內容作出以下澄清說明:
1、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1.3.5監理工作內容中的 “重慶市綦江區小型灌區項目施工圖”更正為“重慶市綦江區清溪河流域項目施工圖”。
本次澄清說明通知是在招標文件及答疑補遺的基礎上,進行的澄清與說明,如與招標文件及答疑補遺不符時,以本次澄清說明通知為準,本澄清說明通知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份。
特此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