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交部潘家園小區綜合整治項目監理資格預審公告
外交部潘家園小區綜合整治項目 監理資格預審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工程 外交部潘家園小區綜合整治項目 已由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以 國管房地【2021】275號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外交部行政司 ,建設資金來自 政府投資(中央) ,工程出資比例為 100%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工程的建設地點 潘家園21、29、30號樓
2.2 本工程的建設規模 64782平方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資額 5144.96 (萬元)
2.3 本工程的計劃工期 324 日歷天
2.5 本工程的招標范圍 建筑節能綜合改造,給排水、暖通、電氣、消防、安防系統更新改造,更新8部電梯等設計圖紙、工程量清單顯示的全部內容
2.6 其他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申請人須具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企業營業執照,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 (專業、等級)工程監理資質,具有 近3年已竣工的建安投資3600萬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積51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近年類似工程描述)監理業績。其中,申請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注冊專業 房屋建筑工程 ,具有總監理工程師任命書。擬派總監理工程師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時擔任其他建設工程總監理工程師。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接受聯合體申請資格預審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必須按資格預審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