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明水縣撇拉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干流)(四標段)公告
28793197
明水縣撇拉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干流)(四標段)
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slsg1211g240227002001001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已由明水縣水務局以關于《明水縣撇拉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干流)初步設計報告》的批復(明水字【2023】143號)文件批準建設,資金來源為中央國債投資及地方一般債券,出資比例100%,建設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明水縣中小河流建設項目管理處,招標代理機構為國友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招標投標行政監督及招標投標投訴受理單位為明水縣水務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明水縣撇拉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干流)
2.2建設地點:明水縣永興鎮、繁榮鄉;
2.3建設規模:綜合治理河長2.53公里,新建護岸12段共4.57公里,清淤2.855公里;
2.4計劃工期:計劃開工日期為2024年03月28日,計劃竣工日期為2025年03月28日,總工期365天;具體以合同簽訂為準。
2.5 招標范圍: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包含的全部內容。
2.6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行業及地方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以及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
2.7招標控制價:11300471.32元。
2.8本項目劃分為四個標段,本次工程施工招標為第四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其他組織,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及履約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在本單位連續繳納近三個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01月)社保證明(建辦市函【2019】92號文件中規定的6類情形人員除外),且未承擔其它在建項目的項目經理;
3.3項目管理機構其他人員最低配置要求:技術負責人1人、施工員1人、質檢(量)員1人、安全員1人。技術負責人具備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施工員及質檢(量)員具備崗位證書,安全員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
3.4參加本項目的投標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企業財務狀況良好,企業財產沒有處于被接管、全部資金被凍結以及破產狀態;(提供2020、2021、2022年或2021、2022、2023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不足三年的企業以成立年限為準;
3.5信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