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明水縣撇拉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干流)檢測服務(抽檢)(二標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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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縣撇拉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干流)檢測服務(抽檢)(二標段)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slkc1211g240227002001001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已由明水縣水務局以《關于明水縣撇拉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干流)初步設計報告的批復》(明水字【2023】143號)文件批準建設,資金來源為中央國債投資及地方一般債券,出資比例100%,建設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明水縣中小河流建設項目管理處,招標代理機構為國友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招標投標行政監督及投訴受理單位為明水縣水務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檢測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明水縣撇拉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干流)檢測服務(抽檢)
2.1建設地點:明水縣永興鎮、繁榮鄉。
2.2建設內容:綜合治理河長2.53公里,新建護岸12段共4.57公里,清淤2.855公里。
2.3招標范圍:完成本項目檢測服務工作。
2.4檢測服務期限:計劃開工日期為2024年03月28日,竣工日期為2025年03月28日,共365日歷天,具體以合同簽訂為準。
2.5招標控制價:建安工程費的0.8%
2.6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四個標段,本次工程檢測服務招標為第二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潛在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賬戶信息表,具備水利部門頒發的工程質量檢測乙級及以上資(含巖土工程、混凝土工程),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檢測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水利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或水利工程協會頒發的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員資格證書或具有水利水電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注:須提供本企業為擬派項目負責人連續繳納近3個月(2023年11月—2024年01月)社保證明(建辦市函【2019】92號文件中規定的6類情形人員除外)。
3.3信譽要求:
3.3.1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核查路徑: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
3.3.2投標人沒有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