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區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符合生態空間管控區域有限人為活動論證競爭性磋商公告 發布時間:2024-02-27
項目概況
高淳區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符合生態空間管控區域有限人為活動論證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南京嘉鑫工程建設咨詢有限公司(高淳區中山大街步行街166號2幢一25B四樓)獲取采購文件,并于
2024年03月11日 14點 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項目編號:NJJX-2024003FW
項目名稱:高淳區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符合生態空間管控區域有限人為活動論證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 □詢價
預算金額:30萬元(單位:人民幣)。
最高限價:30萬元(單位:人民幣)。報價超過最高限價的將作無效標處理。
采購需求: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將生死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調整管理辦法通知》(蘇政辦發〔2021〕3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蘇政辦發〔2021〕20號)文件要求,為加快重點項目落地,組織對區內涉及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的項目打包開展符合生態空間管控區域有限人為活動論證工作。具體詳見采購文件第四章內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編制成果上報市人民政府并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出具論證意見。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暨信用承諾書》)。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證明);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或不良征信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注:供應商在中標(成交)后,應按采購文件要求,將上述由信用承諾書替代的證明材料提交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核驗。經核驗無誤后,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發出中標(成交)通知書。
2.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供應商應為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本項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種方式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要求:
(1)本項目整體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服務。
(2)本項目整體專門面向小微企業采購服務。
(3)本項目通過以下第()種方式預留部分采購份額采購中小企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