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三都縣茶葉溝重點山洪溝防洪治理工程施工一標段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澄 清
各潛在投標人:
由我公司代理的“三都縣茶葉溝重點山洪溝防洪治理工程施工一標段、二標段”項目,現對招標文件中第二章中3.投標文件“3.7.3項、3.7.5項”項作如下澄清:
原文件信息:
3.7.3 投標文件應采用不褪色的材料書寫或打印。投標文件正本除封面、封底、目錄、分隔頁外,其余每一頁均應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并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還應加蓋注冊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執業印章。投標文件應盡量避免涂改、行間插字或刪除。如果出現上述情況,修改之處應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或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確認。
3.7.5 投標文件的正本與副本應采用A4紙印刷(圖表頁可例外),分別裝訂成冊, 編制目錄和頁碼,并不得采用活頁裝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