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滏陽新河濱湖新區段治理工程監理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滏陽新河濱湖新區段治理工程已由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冀發改農經〔2023〕1355 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河北衡水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委員會,建設資金來自中央投資和地方配套,出資比例為100.00%,招標人為衡水濱馳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主要建設規模及內容:堤防加高加固 13.19 公里,其中左堤 4.86 公里、右堤 8.33 公里,同時結合堤防加高硬化堤頂路 9.687 公里,修復上堤坡道,河道清淤 6.12 公里,漫水橋拆除重建 4 座等。建設地點:滏陽新河自東湖大道至濱湖新區與桃城區界。監理周期: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程竣工、驗收、移交。質量標準:國家質量驗收合格標準。
2.2 招標范圍:本工程全部監理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相應項目管理能力;
3.1.2財務要求:/
3.1.3業績要求:/
3.1.4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3.1.5總監理工程師的資格要求:擬投入本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具備
(1)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或注冊監理工程師(水利工程)證書;
(2)具備高級工程師及以上專業職稱。
3.1.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3.1.7試驗檢測儀器設備要求:/
3.1.8其他要求: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標段投標,否則均按無效處理;
3.1.9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